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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停调换课及外聘教师申请制度

2016-01-22

人文学院停调换课外聘教师申报制度

为严肃教学纪律,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就停调换课及外聘教师申请作出以下规定:

一、 严格执行临时停换课制度:

临时停调换课按照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学院网),学院就申请时间补充要求:

1、一般情况下,开学第1-2周不允许(不受理)随意调课、换课、变更任课教师、变更上课地点等。

2、参加学术会议或公务出访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填写调换课申请表并附会议通知或其他证明材料,紧急会议特殊处理;

3、生病(急诊除外)提前一周申请,附医院证明

4、调停课申请在得到教务处、研究生院批复后方能生效。

二、外聘教师申报制度

各学科如因教学需要确需外聘教师任课(本硕博),需在排课之前提出申请,否则学院不负责支付外聘费用;如以学科经费支付外聘教师酬金,也需事先提交申请备案,以便教学监督及管理。

人文学院

2015年2月26日

附:调换课申请表、外聘教师申请表可到“资料下载”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