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中文系毕业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
毕业论文写作作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生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步骤,是对本科学习阶段学习结果的系统检验。为保证毕业论文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规定。
一、目的
毕业论文写作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理论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通过规范的学术论文的写作,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
二、选题
各教研室按学科分类设计论文选题供学生参考选择,学生亦可根据自己兴趣自行选择论题报系行政批准。
三、论文撰写进程安排
1、10.10-11.15,确定导师、选题
学生可自由选择论文指导教师一至两名(分属不同专业),由学习委员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报班主任。系学科小组适当平衡后,在12月1日前将指导教师名单下达给各教研室主任和学习委员,论文指导关系即告确立,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学生须在得到正式通知后两周内与指导教师联系面谈,确定论文选题方向,接受指导;逾期未与指导教师联系的,教师有权拒绝对其进行指导,后果由学生自负。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便另行安排。
2、11.15-1.15:确定论文题目,学生拟写开题报告
学生在确定论文选题后,即在老师指导下着手查阅文献、搜集资料,拟写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不少于2000字。
3、1.15-2.10:学生交论文开题报告,指导老师提出意见,组织开题答辩,下任务书。
4、2.10—3.31:学生撰写论文初稿 ,并于3月31日前提交论文初稿,完成论文中期报告 。
5、4.1—4.10: 指导老师审阅、批改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6、4.10—5.10:学生修改论文,撰写英文摘要。
7、5.11—5.25:指导老师审阅修改稿,组织预答辩。
8、5.26-6.10:学生修改、定稿,打印并装订成册。
9、6.10-6.15: 论文答辩,学生必须在答辩前3天将论文交至评审老师,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10、6月20日:教研室主任统一将学生毕业论文及论文评语送交学院教务员。
四、撰写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
1、确定选题后,指导教师应为学生开列一定数量的参考书目,同时就资料搜集、写作思路、观点提炼、论文构架等方面为学生提供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每周进行一次论文进程的检查,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保持经常性联系,虚心接受老师的指导。学生不得擅自更换选题。
2、论文应是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研究的工作结果,严禁抄袭、剽窃、论文买卖等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学生因论文写作质量低劣、抄袭等原因造成毕业论文未能通过答辩而无法毕业者,责任由学生自负。
3、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按照时间表完成各阶段工作,以保证论文按时完成。学生应按论文进程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学生因学习态度问题未能认真完成各阶段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论文写作或论文质量达不到毕业要求者,后果由学生自负。对不按要求认真完成论文写作的学生情况,指导教师应及时向教学系主任报告。
4、字数
论文总字数一般不少于1万字(不包括翻译文字);论文前须有300-500字的中英文摘要。中外文摘要后均需另起一行列出关键词。论文后面附8000-10000字符的英文大摘要。
5、字体
论文需用A4纸打印,字体选用简体,标题用三号黑体字,小标题用四号黑体字,正文内容用五号宋体。
6、论文装订顺序
毕业设计(论文)按统一标准装订:毕业设计(论文)封皮→内封面→任务书→学术诚信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中英文论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谢辞→英文大摘要。
其中正文部分包括:单页总标题、目录、绪论、正文文字、结论、注释。
正文部分须输入软盘一并交给指导老师。
7、论文格式要求参照《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但小标题不按按三级标题编写(如1、1.1、1.1.1……),应按章节编写。
五、评审与答辩
1、答辩前,各教研室组织对每个学生的论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审,由评审教师填写评审意见。评审教师必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评审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
2、成立系答辩委员会,由系主任担任委员会主任,制定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三位以上教师组成答辩小组,组织答辩。答辩时,除了向学生就课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研究方法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所付出的工作量。学生未经指导教师指导、修改的一次性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3、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写出评语。 系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意见、评审教师意见和答辩小组意见,给出最终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按学校规定,以A、B、C、D和F方式记载,A级比例不超过20%、B级以上(含B级)不超过80%。
中文系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