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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张玲教授为人文学院师生作线上讲座

2022-02-17


2022年2月16日下午,浙江科技学院人文学院张玲教授教授受邀,开展以“‘自我范畴’的特点及其在藏缅语中的实现形式”为主题的线上讲座。讲座现场济济一堂,各年级、各专业的学生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参与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由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马嘉思教授主拉开序幕。他在开场白中高度评价了张玲教授在语言类型学领域取得的成就,与张玲教授进行亲切互动,并简要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要内容。


本次讲座,张玲教授从“自我范畴”和人称、体、指称一致性等角度,对“自我范畴”的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展示藏缅语中该范畴的研究现状。



讲座伊始,张玲教授指出本次讲座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进行展开,即“自我中心范畴”的定义、“自我中心范畴”和“合取式/析取式(conjunct/disjunct)系统的区别、“自我中心范畴”和其他语法范畴(人称、体、情态、传信等)之间的关系和表现、“自我中心范畴”和动词语义之间的关系、以及“自我中心范畴”在藏缅语之外是否存在。


进入主题后,张玲教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学术底蕴,向参与讲座的师生分享了其在“自我范畴”与藏缅语研究中的深入探索。张玲教授指出,“示证范畴”的核心意义在于“表达信息的来源”。说话人是信息的主要来源,说话人的信息可以经由各种途径获得,主要有“自我”来源和“非自我”来源。通过对Aihkencald、Tournadre和LaPolla等人对于“示证范畴”的抽丝剥茧,张玲教授认为“自我中心范畴”名正言顺地被纳入了示证范畴,成为“自我中心示证”,并由此得出自己的结论,即“自我中心示证”表示说话人直接涉身于他所描述的过程,自己经历或经受了某事,或者按自己的意愿做了某个动作。



讲座一气呵成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全场听众自始至终聚精会神,认真听取张玲教授的线上分享。在提问环节,马嘉思教授提出了“汉语有没有任何实证标记?”等问题,使人印象深刻。张玲教授基于自身的广泛研究进行针对性回答。



讲座在马嘉思教授的总结中接近尾声。马嘉思教授强调,虽然我们处在疫情这一特殊时期,但线上讲座的开展,如同我们面对面分享一般,使得学术交流更加方便。


张玲教授的精彩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参加讲座的师生都意犹未尽,对“自我范畴”这一示证范畴有了更深刻的体悟。

撰稿/摄影:冯若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