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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指导原则

2018-10-25


为全面提升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与世界眼光的好学之才,特制定人文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指导意见。各中国本科班级应以此为指导,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经班主任及全班同学一致通过,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一、综合测评项目组成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包括核心课程学积分、素质拓展测评成绩、杰出典型奖励成绩三个部分。

违反校纪校规者由各班评审委员会报学院学工办认定后,将被取消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核心课程学积分占综合测评的70%,素质拓展测评成绩满分30分,杰出典型奖励成绩作为附加成绩直接加入综合测评最终成绩。

素质拓展测评部分包括三个部分,各部分分值最高为10分,总分最高为30分,具体项目由各班设定:

1、集体意识(包括学院A/B集体活动出席、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班、各类比赛以及经学院学工办认定的其他集体活动等);

2、卓越能力(包括担任学生组织或班级核心干部、论文发表及各类获奖等);

3、社会服务(包括志愿者服务、参加学院调研团队及文体活动参演等)。

杰出典型奖励项目由各班评审委员会报学院学工办认定,包括:

献血  1分(每学年限加1分);

征兵  2分;

国际组织实习  1.5分;

参加学校西部计划和支教项目(一年以上)  2分;

在学校认定的C类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或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类具有广泛影响的作品  3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市级获奖(国家级获奖*2):团队成员1分、组长1.5分。


二、操作办法及流程

各班级应依学院实施指导原则,制定班级评审细则,经班主任及全班同学一致通过后,报学院学工办备案。如在评审中发生质疑、投诉等情况,由班主任指导综合测评评审小组协商解决。

1、各班应成立综合测评评审小组,成员至少包括2名班委及2名普通同学,在综合测评开始前向全班同学公布成员名单;

2、成绩组成:

综合测评成绩=核心课程学积分*70%+素质拓展测评成绩+奖励成绩

3、评审小组发出综合测评通知时,应明确各项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审核时间以及复核时间,要求每名同学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及对个人分数的原始计算;

4、评审小组成员应交叉测算并复核每名同学的分数,如测算结果低于本人提交的原始分数,需与本人确认,审核后由本人签字;如本人有异议,应在复核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班主任及全班同学均须在最终的综合测评排名大表上签名,学院依奖学金名额按照排名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奖学金评定并公示。


三、综合测评成绩适用范围

1、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参评各类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2、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毕业鉴定和获得优先推荐资格的重要依据。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