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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学生集体活动请假规程

2018-10-25


在校期间,学生应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出席情况将纳入相关评优考核。如因故不能参加,需在活动开始前将书面请假单或相关证明提交学生办(人文楼行政办公中心A9)。


一、集体活动类型:

1、 A类活动: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无故缺席A类活动1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1次,扣2.5分。A类活动参加对象可能会具有针对性,以学院通知为准。如:党员活动、毕业生活动、新生活动等,对其他同学算为B类。

2、 B类活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的集体活动。根据学院通知报名参加,参加B类活动1次,加2.5分。如临时不能参加,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二、请假规定:

1、公派或有课不扣分:

因公派不能参加集体需要提交书面证明,由相关老师或部门签字;

因有课不能参加集体活动需要提交课表证明。

2、病假或事假1次,扣2.5分:

病假:学生请病假应持有正式医疗资质的医院或学校医务室的证明;

事假:学生确因个人或家庭要事不能参加集体活动,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并签字。

3、 无故缺席A类活动1次,扣5分。


三、评优考核:

本科生按照班级评分细则,纳入素拓成绩,具体比例由班长拟定后,交由学院核定。

学生参与集体活动起始分数为零,所得分数将纳入学生各类评优考核中,具体权重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细则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