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
张 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王 杰(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
陆天明(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作家)
陈众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阅读提示
●从美学上说,文学和艺术其实是现代社会人们最需要的“共同文化”的基础部分。承担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凝结和认同的功能,是文学在社会的现代化过程中最重要的价值
●当下中国处在空前巨变的时代,其使命之一就是“立人”,促成灵魂深处的变革、社会风尚的变革,也就是世道人心的变革,对此文学可以也应该发挥引导功能
●作为文学的功能之一,娱乐也是分高低层次的。低层次的娱乐诉诸耳目,满足于感官刺激,诱人一笑了之;高层次的娱乐直抵人心,让人在大笑之后有所思。现在的娱乐,大多停留在感官刺激的低俗层面
●唯美主义者倡导美就是一切,把美提升到至高无上的位置,是不是教化?非理性主义执着于发掘人的原始本能,将非理性置于理性之上,是不是教化?就是“去教化论”本身,也是在推广一种价值理念,打着“去教化”的旗号实施教化
张江:文学似乎总是两难。一方面,文学是个人的,需要表达最真切的个人感受。另一方面,文学又是社会的,文学家在用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影响社会。看起来它们是矛盾的,实则是统一的。优秀的文学,从个人独特的体验出发,超越个体,成为面对社会的思想者与发言者。文学是关乎世道人心的,它的每个表达,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受众。这是文学与生俱来的品质,改变不了。
文学是社会性“事件”
王杰:文学和艺术,特别是优秀的文学和艺术,的确与主体的情感甚至欲望有关,但决不能说与个人自我有关的文字、与主体情感或欲望有关的叙述都是文学。英国作家罗斯金举过一个例子,少女可以歌唱失去的爱情,而守财奴却不能歌唱失去的金钱。钱财的失去是一个私人事件,而美好的爱情故事却可以引起广泛的共鸣。文学是一个社会性的“事件”,是一个有社会公共性的“审美对象”。
文学属于社会,这方面的道理,本来很明白,但这些年却变得不那么清晰了。在我看来,这是对西方现代派文学和艺术的简单化理解造成的。19世纪后期以降的西方现代派文学艺术的确转向了个人化自我,转向生理性的欲望表达,学术上称之为“非理性主义思潮”,对此应该有正确的评价,而不是不加分析地简单模仿。文学和艺术都是在具体的社会和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简单地模仿不会创作出真正的文学和艺术,更谈不上伟大的作品。对现代派作品也要有分析和区别。卡夫卡、普鲁斯特、乔伊斯、莫奈、梵高等伟大的文学家和艺术家,他们的作品决不仅仅是个人化情感的直接表达,而是包含了十分深刻的对现代社会的思考,包含了丰富的文化隐喻和文化记忆,表达了他们在艰难和困顿中对生命、对人类社会的新的希望。他们的作品所达到的精神和文化高度决不是简单的个人化自我和情感宣泄能够定义的。
“文学的公共性”是当代中国文化建设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中国正在迅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迈向现代化。在人的审美经验和文学表达中,一方面,由于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所造成的挤压,个体性的情感经验会进一步分化和个体化,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隔膜感的加深和情感焦虑;另一方面,作为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文学应承担起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凝结和认同的功能,这是在社会的现代化过程中文学最重要的价值,它是孤独的个人和各种类型的社会个体在情感上实现交流,在文化上和心理上相互认同的最重要的媒介。
关于文学,人们有很多形象的比喻,例如“灯塔”“火炬”“诗意地栖居”等等,但是从美学上说,文学和艺术其实是现代社会人们最需要的“共同文化”的基础部分。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利益的冲突容易导致我们经验的割裂和断裂,从而陷入孤独和焦虑。文学和艺术从历史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的深刻反省中汲取诗情和动力,借由多彩的审美变形使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得到升华,呈现出新的意义。对于现实中的人们来说,通过对文学艺术的感受和体验,隔膜的人群获得新的认同,达到一种新的情感境界,生活因此充满希望。
文学还是要“立人”
张江:历史上,文学曾经是启蒙的工具、救亡的工具。它完成使命的基本方式是“立人”,即在灵魂深处促成人的觉醒和成长。历史发展至今,时代语境发生了根本变化。但是我们认为,“立人”仍然应该是文学不变的主题。在实现梦想的征程中,困惑、惰性甚至抵触无处不在。优秀的文学疏解压力、砥砺共识、凝聚勇气,打造适应现实挑战的完善人格和成熟心智,这是今天文学“立人”的主要任务。
陆天明:我们曾经历过一个痛苦的历史阶段,即让作家消除个性,否认自我在文学创作中的基础作用。文学所遭受的历史伤害记忆犹新。经过艰难的拨乱反正,作家找回了自我,文学拥有了灿烂的春天。
现在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作家自我中的这个“我”,究竟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我?它当然代表着它居在体的那个主人。这种代表呈现在文学创作中越充分,越“各色”,越独特,越与众不同,就越会被人们认为具有“文学性”或“艺术性”。
作家的个体劳动成果是要以“作品”的形式发表、出版、面世的。因此,归根结底,它是一种社会存在。这就决定了文学创作和文学家生命历程中本有的公共性。
前不久,偶然读到19世纪德国著名的艺术史家格罗塞的一段话:“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民族,艺术都是一种社会的表现,假使我们简单地拿它当作个人现象,就立刻会不能了解它原来的性质和意义”。这启发我们,作家的自我意识中不可能没有公众意识,只是在用不同的方式和深度“包孕天下”。无论他是否愿意,或是否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只要他是一个真正的作家,他总是以代言人的身份在场。宏大者如“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细微者如“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无不因为它们深切的天下情怀和对底层平民生存状态的真诚关爱,以及生动的呈现,而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成为千古绝唱。
更应该看到的是,当下中国正处在一个空前巨变的时代。毫不夸张地说,这场巨变将决定中国今后数百年的历史行程。而这场巨变的重要使命之一,在我看来就是“立人”,造就新型的现代化的中国人。唯有此举,中国方能扎扎实实地推进现代化进程。而要造就一代新型中国人,关键的一点,是促成灵魂深处的变革,社会风尚的变革,也就是世道人心的变革,这就需要文学的引导。而文学是可以也应该承载这种引导功能的。历史上的一些文学巨匠,他们通过自己的作品深刻影响着一个民族理念、性格的塑造和成长。同时,这也使得文学成为真正的文学,获取了旺盛的生命力。
文学警惕“娱乐至上”
张江:当今时代,娱乐化作为一种文化症候,正在以难以抵抗的力量冲击着文学。文学有没有娱乐,娱乐该不该至上?不能否认,文学有娱乐功能,但不是文学的根本目的。我们还是主张“寓教于乐”,娱乐为教化服务。娱乐还是要有所寄寓,以发挥好文学的教化功能。我们反对单纯以“笑”为目的的低俗娱乐。这种“娱乐”,目的不在启迪人、引领人,而在迎合人、麻痹人,让人在娱乐中沉醉于浅表层次的官能抚摸,放弃理想和奋斗。这是对文学公共性的一种拆解。
陈众议:近年来,娱乐化成为文学发展的重要趋向。形形色色的闭门造车,新武侠、新玄幻、新志怪、新恐怖、新宫闱,以及穿越、盗墓、僵尸等“新新文艺”层出不穷。与此同时,“元文学”理念在文艺界盛行,文艺虚无主义和碎片化、庸俗化及“面书虚构”成为时尚;一些文艺工作者或热衷于天马行空、装腔作势的胡编乱造,或沉溺于鸡毛蒜皮、哼哼唧唧的无病呻吟。一些媒体推波助澜,乐此不疲,以至于窥隐癖、窥私癖无遮无拦地招摇过市,“八卦”“花边”如癞婆娘的裹脚布又长又臭;各种炒作及评奖、排名更是名目繁多、令人瞠目。“戏说”和“大话”作为一种话语方式,以极其夸张乖谬的形式调侃生活和历史,竭尽插科打诨、装疯卖傻,是谓“无厘头”癫狂。这种癫狂或故作幼稚迎合讨好低俗和粗俗,以莫名其妙和玩世不恭的所谓喜剧化表演使崇高和庄严在傻笑中轰然坍塌。对优秀的民族文学传统和文学经典施行颠覆,对现实主义方法和主流意识形态实施解构,这无论在近期的文学作品,还是影视戏剧中都十分“红火”,并受到一些评论家和媒体的追捧。
我们不反对娱乐,这也是文学的功能之一。但娱乐是分层次的。低层次的娱乐诉诸耳目,满足于感官刺激,诱人一笑了之;高层次的娱乐直抵人心,让人在大笑之后有所思,激发思想的力量。客观地讲,我们现在的文学所追求的娱乐,十有八九停留在感官刺激的低俗层面。有的靠饶舌调侃制造幽默效果,有的以消费历史和文化娱人身心,有的甚至以牺牲公德和伦理为代价博人一笑。凡此种种,让文学变得轻浮而浅薄。这样的娱乐,即便达到了引人开怀的效果,除了把读者也引向轻浮和浅薄之外,还有什么另外的意义吗?
笑有笑的哲学。我们不妨回头看看历史上那些大师们如何让人发笑。卓别林是闻名遐迩的世界级喜剧大师。他的作品总让人捧腹,但他的幽默绝不仅仅来源于肢体和举止的怪异,在他的表演背后,渗透了对时代和制度的深刻反思。欧·亨利的小说也是如此。他的《警察与赞美诗》《麦琪的礼物》等名篇都不乏幽默。但这些作品又绝不止于让人发笑,它更真切的旨归,是笑过之后对社会和人生的沉思。在我看来,这就是有所寄寓的娱乐,是寓教于乐。
有人说当下是一个娱乐的时代。如果这是一个不可更改的事实,那么我们唯一的期望,就是让这种娱乐高雅一点,深刻一点,有意味一点,让人们在娱乐中有所悟、有所得。
文学的教化功能不能卸载
张江:近年来的文学中,“去教化论”风行。在有些人眼中,对于文学,教化是一种附加。他们宣称,文学就是文学,它只属于自己,不应该被文学之外的责任“绑架”。更有极端者认为,教化是对文学的致命伤害,有了教化便失去文学。
一切文学都是教化的,这种教化功能是“去”不掉的。文学只要生产出来,进入流通传播环节,它所蕴含的思想、精神和情感必然要对受众产生或明或暗的影响。每一个创作者,无论他是“精英”,还是“草根”,其动机都是要推广自己的价值理念,期望获得认同,让更多的人同他自己一样思考和行动。这就是教化,无论你承认还是不承认。具体作品如此,大的思潮亦如此。那些否定文学教化功能的理论本身就是在教化。唯美主义者倡导美就是一切,把美提升到至高无上的位置,这是不是教化?非理性主义执着于发掘人的原始本能,将非理性置于理性之上,这是不是教化?就是“去教化论”本身,也是在推广一种价值理念,打着“去教化”的旗号实施教化。
现代叙事学流行一种理念,倡导叙事主体在文本中完全隐匿。在传统叙事中,叙事主体经常跳出来赤裸裸地发表评论,表达对事件的看法,从而实现对受众审美和价值判断的引导干预;现代叙事学则主张中性的“零介入”,作家的任务,就是客观、公正、冷静地呈现“事实”,不附带任何情感色彩和立场表达,一切交由读者裁处。有人认为这就是“去教化”的文学。这是一种误见。纯粹“客观、公正”的叙述要求是不可能实现的。即便叙事主体在文本中退场,他的意图、倾向、立场还是会不可避免地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渗透到文本之中,影响无处不在。可以借助叙述者的声音或作品中的人物“以人之口传己之见”;可以利用情节组合、语词差遣、情境闪回,隐晦地传达叙事主体的立场和意图;哪怕就是几行看似斜漫出去的景物描写、一抹无意泼洒的淡淡色彩,都会含有叙事主体强烈的情感和愿望。唯有这些情感和愿望才是作者真正想表达的东西,只不过他要用更高明的手法把它们伪装起来,以求了无痕迹地深刻影响你而已。叙事本身就是选择、支配和操作。它的每个环节,都蕴含着作家的情感立场和价值判断,都是一种意义的生产和递送。必须明确,以上种种,以及另外诸多现代叙事手法,它们的意义不仅仅限于修辞维度,也不仅仅限于产生与传统叙事方式不同的审美效果,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手法,进一步强化了文学的教化功能,让受众在审美享受过程中接受了教化。当然,这是一种高明的教化。
文学自古就有教化的传统。逃避没有可能。消解亦是徒劳。对文学家而言,明智的选择就是直面它、接受它,完善和提升这个功能。文学的尊严和地位,也恰恰在“化人”和“立人”过程中被赋予。卸载了教化功能,文学一定“失重”。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江、王杰、陆天明、陈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