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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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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202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2026-10-26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沪交研〔2022〕7号)》《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沪交研〔2022〕9号)》等文件精神,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制定202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统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导师、教务管理人员、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学生代表组成。教务办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评审对象

参评对象包括2026年入学的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中国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生)。


三、评审等级

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名额占比30%;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名额占比70%。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包括存在违法犯罪、学术不端等行为,或者受到校级处分且尚未解除等情况)不授予学业奖学金。


四、评审规则

新生学业一等奖学金的评选名额按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一级学科:其中中国语言文学3人、中国史3人、哲学2人、国际中文教育5人;评审以各学科夏令营推免复试排名和统考排名作为依据,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夏令营推免排名。


五、评审办法公示

    本办法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