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香港中文大学语言学及现代语言系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中国语言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形式语义学的汉语研究及形式语义学理论创新”首席专家潘海华教授访问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为师生们带来了题为“形式语义学可以为汉语研究做点什么?”的专题讲座。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讲席教授吴俊,中文系刘元春、陈莉、窦金蒙老师,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各位学科同仁出席活动。讲座由中文系张玉梅教授主持。
吴俊对潘海华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诚挚感谢。他表示,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始终对语言学学科的发展愿景充满信心,并将语言学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放在重要位置,邀请知名教师举办各类讲座,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素养的语言学人才。
讲座中,潘海华教授围绕“汉语是否遵循句法语义同构原则”这一核心议题,对汉语中一系列语义允准的现象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剖析。潘教授以汉语无空位的定语从句(Gapless Relative Clause)为例分析了“张三弹钢琴的声音”“楼下烤鱼的气味”等结构,指出Gapless Relative Clause是由语义变量许可的定语从句,而非宾语从句,无需句法空位。
潘海华教授以汉语中的非典型宾语为例,详细解析了“吃食堂”“吃大碗”“吃父母”等表达。他指出,这些短语在句法层面上缺少论元,似乎违反了题元准则。然而事实上,有些题元,如非典型宾语句里的受事题元,可以通过语义的方式允准。
潘海华教授还引入了话题句、驴子句、特殊疑问词的非疑问用法等语言现象,进一步讨论了汉语中众多看似违反句法规则的现象。他指出,这些现象均受到语义允准的影响,是汉语独特语法体系与表达逻辑的生动体现。
潘海华教授表示,形式语义学能够为汉语研究提供新的观照视角。汉语中许多看似违反句法规则的语言现象,从语义的角度探究更容易发现症结所在,形式语义学也能为句法研究提供新的支持与补充。
在互动交流环节,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吴芙芸教授、黄爱军副教授就句法理论与潘教授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场硕博学生们积极提问,潘海华教授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而融洽。
陈莉副教授对潘海华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总结。她指出,潘老师从汉语形式语义学研究的角度对普遍语法理论进行了补充,回应了汉语研究中的最主要的语言特性问题,对例如话题句、非典型句法结构和流水句等现象均从普遍语法角度进行了系统分析,这样的研究思路不仅有助于汉语研究与世界语言研究的对话,也能为普遍语法理论的修正和完善做出贡献。
撰稿:仇菲儿、祝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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