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语学习入班规定
1、留学生应认真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与考核。
2、新生入学后,需经测试。根据测试情况确定具体的分班。
3、学生分班信息和课程表等信息在学院教学管理系统上公布。网址:http://202.120.5.182/tms
4、上课第一周,学生可以试听。建议在试听期间不要在教材上写字或损坏教材。如感到自己的水平和所安排的班级不符,可在第一周的星期五到教务办公室申请,学院将视具体情况办理调换班级的手续。不可以私自调换班级。
5、如需请假,请假一天以内者,课在学院教学管理系统中申请,可由任课教师批准,报教务办公室备案;请假一天以上者,须到教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由学院教务办批准。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不来校上课,作旷课处理。考勤将记录在成绩单上。
二、教材订退的规定
1、每学期报到时,学生可根据确定的分班情况,在指定地点自费购买相应教材。
2、在开学一周后,如需更换班级,可到指定的地点(该地点由学院在每学期报到时公布)购买新的教材。如原来的教材没有涂写或损坏,可以退回。
3、选修课的教材不能退回。
三、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规章
1、考核以一学期为单位进行,每学期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
2、平时考核以学生上课出勤率、上课认真程度以及作业完成情况等为依据,以满分 100 分计算;
3、期中考核在每学期第9
周进行;期末考核在每学期第18周进行,以满分 100 分计算;
4、学生每学期的总评成绩根据平时考核、期中考核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 20% ,期中考核成绩占 30% ,期末考核成绩占 50% ;
5、所学课程的缺课时数(病、事、旷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
6、初级班学生学期总评成绩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者,下学期不能升入高一层次学习。中高级班学生学期总评成绩三门以上(含三门)不及格者,下学期不能升入高一层次学习。
四、汉语进修生证书发放规定说明本院汉语进修生提供
2 种不同的证书给完成各类课程的学生:学习证书( Certificate of Study )和结业证书 (Certificate of Completion)
。完成汉语进修班所有课程的学生,成绩合格,经过申请,颁发结业证书。参加学习,但成绩记载不达规定标准者,可申请领取学习证书。获得证书的最低标准:
1 、出勤率必须达到总课时三分之二或以上;
2 、必须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参加平时测验,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等;
3
、所有应缴费用、应办手续,必须在课程结束前全部付清,结清;
4 、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五、中途退学事宜
1、学生在学习期间如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学习,需提前一周向教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退学申请表”;
2、学生持学生签证( X
签证),需到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变更签证期限;
3、开学典礼日算起,在两星期内提出退学,可退还 75% 学费;三星期内提出退学,可退还
50% 学费;超过三星期的,不退还学费。报名费、选修课费用、教材费、活动费等其他费用一律不退。退费时,交回发票;
4、在学院住宿的学生需到学生事务办公室办理手续,由学生事务办公室通知宿舍管理部门。住宿费按“住宿合约”中的内容计算,宿舍管理部门将检查其所住的房间有无设备损坏,如有损坏或遗失,赔偿费将从其押金中扣除。
六、选修课制度
1、每学期学院将为学生开设若干门选修课,选修课安排将于开学时在教学楼的告示栏公布。选修课于每学期第3周开始上课;
2、学生在不与其他课程发生时间冲突的情况下,可根据兴趣选修,但每学期所选的选修课不能超过 2 门;
3、学生须于每学期第
2周规定的时间到教学一楼222室办理选修课听课手续;
4、每门选修课均有名额限制,达到此名额限制后,即不再接受报名;
5、所有选修课免学费,但学生需支付报名费、课程的教材费和材料费。各门课程的材料费将在每学期的选修课安排通知中公布。如学生中途退出选修,所付的报名费、教材费和材料费将不予退回;
6、选修课结束后进行考核,出具成绩单。
七、奖励与处罚制度
对于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尊重师长,与同学团结友好,学习取得良好成绩的学生,可申请学院每年的奖学金。具体的评审办法和时间,学院将另行通知。
对于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学院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违反制度的学生,学院将责令其退学。触犯法律法规的学生,学院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