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6-01-08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6年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列入限项范围。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三)其他事项 

1.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经费预算表还需校财务部门审核并盖章,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8日,申请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7日,逾期不候。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 

2.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基金委按不端行为处理,院系负有审核责任。 

4.《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15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5.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6.申请书等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并装订。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联系人:黎晓玲

联系电话:34206281

地址:闵行校区人文学院216办公室

人文学院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