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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环境建设

国际大学联盟组织专项

2016-01-27

一.资助范围:

1、参与国际大学联盟组织活动需缴纳的年费;

2、我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参加国际大学联盟组织举办活动的相关费用;

3、我校相关院系部门承办国际大学联盟委办活动的相关费用。

二.面向对象:

1)  本专项资助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含参加国际大学联盟学生活动的带队教师)和学生开放申请。教职工采取个人申请、所在院系单位推荐的方式。学生本人直接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辅以必要的面试后确定资助额度。

2)  对申请成功的教职员工,按国家规定的因公出国出境补贴标准相应给予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的资助;对申请成功的学生,按国家规定的因公出国出境补贴标准相应给予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住宿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教职工:

1、满足所申请国际大学联盟组织活动的所有相关要求;

2、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

3、具备良好的英语交流和沟通能力;

4、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连续申请两次资助。

学生:

1、满足所申请国际大学联盟组织活动的所有相关要求;

2、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具备良好的英语交流和沟通能力;

3、在两个自然年度内不得申请两次资助;

4、已获得海外游学奖学金或其他资助项目的个人不得再申请

本专项资助。

四.如何申请:

各院系部门申请承办国际大学联盟委办的活动,需事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活动的项目书和经费预算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确定资助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