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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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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2024-10-25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沪交研〔2022〕7号)》、《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沪交研〔2022〕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具体如下:


一、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导师、教务管理人员、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教务办负责评审的具体工作。

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结果拥有解释权。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包括2024年入学的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中国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生),共35人。


三、评选等级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比例分别为30%和70%。

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包括存在违法犯罪、学术不端等行为,以及受到校级处分且尚未解除等情况。


四、 评审规则

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评选按比例分配到各学科:中国语言文学3人、中国史3人、哲学1人、国际中文教育4人;以各学科夏令营推免复试和统考排名为依据,夏令营推免优先。


五、评审办法公示

10月25日开始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2024年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