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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人文学院本科生研究计划(PRP)工作管理办法

2019-11-18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管理办法》人文学院成立了PRP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教学副院长、中文系主管本科教学的主任助理、教学秘书组成。工作组成员负责组织PRP立项申报和审核、中期检查、结题答辩、成绩评定及成果收集等工作,具体实施规则如下:


(一)项目立项、选项程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申报项目每年受理两次,申报时间为春秋季学期的第7-10周,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请人为本院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的教师。原则上每位教师每期最多申报两项,同时指导的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每个项目参加学生不多于5名。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一学期,少数大型、综合性项目可执行一学年。

学院根据项目具有基本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进行审核。 

申请人(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网填写并提交《上海交通大学PRP项目立项申请表》; 

每学期的第11-12周,部门工作组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支持的项目及其资助经费额度; 

每学期的第15-16周,在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网公布立项项目情况,开放第一轮学生选项、报名;下学期的第1-2周,为便于学生调整学习计划,开放第二轮学生选项、报名。

PRP项目的报名对象主要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学生自愿申请。

工作组在前期做好宣传工作,鼓励老师及学生申报PRP项目。在导师确定项目学生自愿申报之后,工作组负责检查申报项目是否满足学校规定的立项规则,并组织专家进行预审,按照学校限额择优上报。


(二)项目执行 

每学期的第9-13周,学院PRP指导老师工作组对执行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立项人负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教师和参与学生分别填写《PRP项目中期检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要求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方案、计算或实验、分析总结、撰写论文等,训练独立工作能力,增长科研才干。

导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对学生项目执行的全过程认真负责、精心指导。要有引导,有目标,既要放手培养,又不放任自流,营造一个教学相长、亲密融合的学术氛围。导师与学生每周至少见面一次:


(三)结题

项目验收阶段不受理项目中止申请,凡不参加项目验收答辩,项目成绩以“不合格”计,参与学生的成绩以“F”计,教师指导工作量不予计算。

每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各自独立完成不低于5000字的研究论文,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研究论文和平时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和工作表现等填写指导教师评语。由学生将研究论文(含电子文档)交各部门PRP指导工作组;每一申请验收的项目,需提交PRP验收报告;

学院PRP指导工作组组织答辩验收。答辩小组一般应由3-5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前,各部门工作组要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执行。PRP项目验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评价,优秀项目一般不超过该部门总项目数的15%;学生个人成绩采用等级制(A、B、C、D和F)纪录,个人优秀成绩要从严掌握,人数控制在30%以内。学生通过答辩方可获得学分;具体的学分视每个项目的工作量和完成情况,由项目验收专家组确定;


(四)学生学分及指导教师工作量

1、学生的学分:PRP项目结题后,学生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RP项目的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学分为1-4个。学生参加与所在专业有关的PRP项目,且项目成绩优秀者,可申请替代培养方案中相关的课程。要求替代的课程,由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取代。具体学分数视每一项目的工作量和完成情况,由项目验收专家组确定;PRP成绩记入《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学习成绩大表》。

2、教师工作量:教师指导PRP项目,指导学生3人以上经过结题验收后, 

按照16学时工作量的超工作量标准计算课酬,项目被评为优秀者给予20%的奖励。


  人文学院
2019年4月30日